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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2年10月08日今期參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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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裝衣履,講真,都幾想試下,身為一個男子身,一定沒有機會穿著女裝,眼見其他女人及媽媽穿著裙子,有時真的很有興趣嘗試一番,不過知道身為男兒身,一定沒有這個機會……
其實自己沒有對女裝有特別的感覺,何解??因為……女裝都只係衫一件,與男裝無任何分別,都係衫一件,但慢慢仔細一想,會有以下的感覺……
首先,女裝俾我的第一種感覺,會好有襯托的成份,尤其「靚女襯靘衫」的定律我相信都唔會錯的。
再者,有些女士們都會穿著一些高貴及性感的衣履,我會覺得為何女士們會如此大膽穿三點式??穿低胸裝??男士們想如此都沒有這機會。
所以……我會想起一個問題,如果男子穿上女裝會有甚麼出人意表??女士穿男裝完全唔係一個問題,不過,若男子穿上女裝……令我想起《百分百感覺》電視劇內的森美……
C正在衣櫃前挑衣裳。
「今晚穿那套衣裳好呢?白色好還是紅色艷呢?」
「上次那件銀色的給那該死的扯破真是可惜。」
指甲塗得像鴨血紅的還在眾多的衣服上搜索。
「這件都蠻好看,就試試吧。」
C把這件黃色的旗袍放在床上,自己先扒個清光。站在床邊的他慢慢把那旗袍套上。或許近來少了運動,很艱難才把旗袍套上。
C行到鏡面前喃喃自語道:「都不算差,三十幾歲人也可以維持到這種身材,不是每個人都做到!」C看看手錶,「九時半了還出來?」
穿著旗袍的C躺在床上,房內的燈光也較暗了。
房門打開了。「老公,你在嗎?」「老婆我在床上了。」
女人慢慢的爬到床上去。
「老公,今晚你這件旗袍很好看啊!」「老婆這件旗袍特別為你挑的!」
「是嗎?今晚我們一定會盡興。」
話畢,C已爬到女人的身上盡情的吻,雙手飢餓似的在女人身上亂撫。
「老公,進入我吧!」女人已動手解開旗袍的鈕扣。C也老實不客氣的往前衝。
女人把穿著高跟鞋的雙腳擱在C的身上。不停叫喊著:「不要停啊,愛蓮!」
窗外,吹起了秋風。葉未落,但寒意有。
餐廳裡,輝一臉無奈地,望著他一直心愛的女人,螢。
「螢,真的無法挽救了嗎?」此刻的輝就像是被證實患上末期癌症的病人,對螢發出近乎絕望的提問。
「對,輝,你還是死心吧。」此刻的螢就像是絕情的「醫生」。
「我不甘心!無論如何我也不明白那個甚麼『明』有甚麼好,會令你這樣狠心的離開我!」輝憤怒地指向螢身旁的明,作最後的抗議。
「輝,到現在你還不明白?女人穿著男人衣服,只是因為一時好奇而已。最終她會發現在這個世界上,只有女裝衣服才能給她溫柔、體貼的感覺。」
輝聽了這句話,彷彿被宣判死刑:原來他在這些年來,無論多麼努力地學習如何對愛人溫柔、體貼,在對方的心目中,他只不過是一件男人衣服而已。
「我們還是走了,再見。」螢拉著明離開這個面如死灰的男人。輝只能絕望地望著螢的背影,以及明臨走前,對自己露出頗有「示威」意味的冷笑。
輝覺得自己這次徹底失敗了:敗給餐廳的三人晚宴帳單、敗給螢的黑色幽默,還有敗在一位女同性戀者的手上。
經歷這一次沉重的打擊後,輝的下場有三個,讀者大可按照自己的喜好選擇:
一、輝決定以後只穿女裝衣服示眾;
二、輝決定將自己放逐到充滿男同性戀者的酒吧裡;
三、輝決定投身服裝界,致力研究可媲美女裝衣服的男人衣服。
《黑色皮鞋和天藍色搭帶高跟鞋》
零時三十七分。十九歲的攣生姊弟下了公車,走路回家。漆皮黑色皮鞋在左,絹面天藍色高跟鞋在右。姊姊的一雙鞋,腳腕處都有一條搭帶,搭帶還要穿個扣。
終於可以靜靜的看,靜靜的想。
沒太多機會見你穿沈色衣服,平日你的衣褲都是紅黃綠藍白。
姐姐,我對妳那雙木鞋跟敲水泥地的聲響感覺陌生。高跟鞋不是沒見過,可是從來睹妳雙腳都是套了拖鞋、學生的黑皮鞋、運動鞋或是各式各樣的圓頭平底鞋。這對尖頭高跟鞋,妳會怎樣形容它?
你身上的沈身衣服,有如我腳上那對高跟鞋。幾年來都是穿平底鞋,初中時愛新鮮而穿的兩吋跟半筒靴,早就穿破。最初穿它走路,感覺跟踮著腳尖走路只差兩三分,後來感覺習慣了,腳掌也習慣了,全身重量經兩個鞋跟一下一下的深刺地面,既痛且快。想重拾那快那痛,我乘著這次盛宴,給自己買一對給女人穿給男人看的鞋。從前那對我得背著家人,由朋友交給我換上;這一對,我堂而皇之的放在家中鞋櫃。現在的痛加倍,絹面和尼龍絲襪也化不去尖頭、搭帶和磨人的後跟;快也加倍,因為我終於可以愛穿甚麼就穿甚麼。
我覺得,妳把美麗和壓迫都選披在己身。你又可以嘗新,又可以依循平日的穿衣習慣,可我不能如此放任。記得四歲時我倆玩家家酒,二人好奇的調換角,妳當爸爸我當媽媽──當真正的母親看見我穿上妳的蕾絲裙和搭帶鞋,狠狠的罵。都不記得罵甚麼了,但想主題不外是「男兒不應上紅妝」吧。
弟弟,可能你這生都不能每次想穿甚麼都能穿甚麼。做姐姐的怕鼓起你打破這枷鎖的勇氣,更不想你以為我再次令你受罪。四歲時我倆因貪玩互換角色,被媽媽狠罵後,第二天我想拍拍你肩膀,說句道歉話,可惜我剛伸手,你一聲「我不要做女人!」教我方寸大亂哭將起來,隨後好幾天你只肯跟爸爸說話。往後我倆感情或親密或疏離,我卻不曾有意的觸碰你身任何一處,意外碰到我也會連忙避開。
事情過後不久,妳身跟我身都隔一段距離。以前受教導約束,不甚在意,只道是合宜。但我現在看見妳想著妳,莫名的起念:可以用我這雙手縮短那距離?
十五年了,我還有膽量打破自己給自己的制限嗎?
「姐姐。」
「弟弟。」
第二天各大報章爭相報導後,男人再次成為全城矚目的焦點。
那天晚上男人舉辦了不知道第幾次的個人演唱會,沒有奇裝異服,只是頭上多了把不應有的長髮,在室內飄逸不起來,只能靠電風扇吹起縷縷秀髮。可惜這些頭髮是人造的。批評是預料得到,男人也處之泰然。這把秀髮後來也就被人遺忘了。
那天,男人穿了一件應該很漂亮的裙子。
以往我沒甚麼女裝衣履,因為體胖,所以穿起短裙少不免露出一雙象腿;穿起長裙嘛,像座山。
況且大多沒有我的尺碼,再加上一雙39號大腳,那些漂亮的女裝,我只有乾看的份兒。
所以,唯一的女裝衣履,除了胸圍內褲外,沒其他。
「你很像男孩子啊!」
其他人說我像男孩子,連你也說我像男孩子。
「像男孩子好哇!至少不會撒嬌扭擰,個性豪爽容易相處啊!」
那一刻,我相信你說的話。
但是,原來你和其他男孩子一樣,口是心非。
原來,你愛女孩子溫柔嬌爹;愛女孩子有瀑布般的長髮;更愛女孩子穿高跟鞋長裙。
那一天正是我的生日,我特別穿上高跟鞋長裙,為的只是你一聲的讚美。
為了不太礙眼,我叫好友也同樣穿上高跟鞋長裙。
可惜,我做錯了。
原來你一直暗戀的她,是我的好友,而我一直沒有發覺。
令你眼前一亮的人,是她。而不是矮矮胖胖的我。
「你穿起長裙很漂亮。」
對呀!她的而且確很漂亮,尤其得到你的讚美,她的笑容倍加甜美。
至於我,像被遺忘的舊報紙,丟到一角去。
我恨那雙高跟鞋;恨那件毛衣;更恨那襲長裙。
我為何要為你穿上女裝而捨棄我最愛的T恤牛仔褲。
那晚以後,一切返回原狀,衣櫃內再沒有任何女裝。
直到第二個故事開始。
服裝是自信與個人風格的表現,
而非取悅他人的裝扮。
它突顯個人風格、品味與生活態度。
而非盲目趕流行裝時髦的表象展示。
千變萬化的服裝款式,
呈現女性丰姿綽約的萬種風情,
同時,無可否認的,
也為服裝設計師與廠商賺進大把銀子。
在寫這篇文章前,我即刻想起《絕世好bra》這套電影,可能好像有一點好色。
女性的衣著經常跟隨潮流,喇叭?!水桶?!出街一定見到,在一個商場,這些女仔總會出現,佔在商場的女性大約九成左右,好像好驚人吧!
為什麼男仔唔可以像女仔般?實在十分不公平!
你有收集東西的習慣嗎?有?是什麼東西,讓我猜猜……其實,你所收集的大抵都是郵票、火柴盒、貝殼、錢幣等等吧!但我這位朋友所收集的東西很奇怪,並實這些東西也不算奇怪,奇怪的地方是他收集這些東西的來源和對象。
他喜歡收集的是衣物,是女性的衣物,是曾經跟他發生關係而又被他拋棄的女人的衣物。或者,說得較為貼切一些,他所喜歡收集的衣物,是屬於那些遭他玩弄的女性的。
年屆三十,英俊不凡,事業有成,名門之後,又是富家子弟,週旋於身邊的皆是上流社會的名媛淑女,不難想像每日數目有恆河沙數般的女子主動向他投懷送抱。
說回他的「習慣」。其實在開始他只不過貪新鮮,每日一個不同的伴侶,又不須負上任何責任,豈不是每個男士夢寐以求的事情?慢慢的,他真的上了癮。對他而言,每次跟一個伴侶發生關係過後,都好像打了一場勝仗一樣。為了記念每一場戰役,他總會從她身上取一件衣物。久而久之,戰利物自然越來越多。終於他決定將他官邸的地庫改建為一間陳列室,將所有戰利物擺放在一座一座的玻璃櫃內,還有每一件均有個別的水晶射燈每日二十四小時照著。
在云云的戰利物中,他最愛的除了這件屬於某名作家沾了二人體液的絲質內褲外,有那次與他在辦公室纏綿後的某歌星的粉紅色胸圍、還有那個他根本連名字也不知道的某模特兒的黑色魚網絲襪、又有在某個舞會結識某總理的太太火紅色的bra top……
他最愛在晚餐後,單手中拿著一杯法國紅酒,一邊喝著,一邊在陳列室慢慢踱步欣賞著每件戰利物,其實只是孤芳自賞,讚嘆自己的超凡魅力,滿足自己的征服心態。有些時候,他還會將它們一件一件的拿出來,雙手捧著,放在鼻子下,閉上眼睛,聞一聞……
很病態。
女裝衣履,千變萬化,說之不盡。
小時候的夢幻公主傘裙,原來並不出現在真實人生中,只有在電視、電影裏,才會出現一下。而且,掀開裙子,裏面有一個架支撐著,怪不得,裙子會這樣華麗好看。知道真相後,夢幻破滅了,幸好,小女孩們還是純純的相信那些童話公主的故事,以及她們的華衣美服。
沿著成著的過程,潮流一直在變,初時,真的以為那是潮流,人人都趕時髦,穿著都大同小異。後來,才發覺那是商人製造出來的主意,只要做成潮流,那衣服就會大賣特賣,錢財就會滾滾而來。
然後,看得很淡了,雜誌上的模特兒穿得很漂亮,但也只限賞心悅目的層次。美麗,懂得欣賞便好了,不一定得把它買下來;而且,買到了披在自己身上,不一定美麗。正如快樂,買到了,也不一定快樂。
這個夏天時興的荷葉邊,在什麼衣服及衣料上都看得見,在 T 恤及襯衣上配上尤自可,在牛仔裙上縫上一道輕紗荷葉邊就顯得突兀了。不過,還是有人穿著。
有時,看見窈窕淑女,穿著輕紗薄裙,婀娜多姿地走著,裙襬一盪一盪的,真疑心會泛出一片雲彩來。
那管,美女回到家裏,脫下高跟鞋,如何的按摩一雙對人歡笑、背人垂淚的腳掌。美女,從來不易為。
我以往曾有一名同學,認識了一年左右,差不多每天上學,她總會穿著不同款式的衣物。我心裡暗暗納罕,也愈加留意,原來她只有數次穿過重復樣式的衣服──這令我很是拜服。我只知其果但沒有去探證其因,也許她家裡是開服裝店的,也許她有很多差不年紀的姐姐妹妹,也許是我看錯,總言之,這使我明白到女孩子的衣服真的可以層出不窮。
我與那女孩子當了一年的同學而已,分別了,一直未有機會再見。有時想起,我也很知道若果有機會作多幾年同學的話,她所穿的衣服是否依舊天天讓我耳目一新呢?其實我應該在臨分別時大膽地問一問她的,起碼可以解我心中疑團。
我有時也會想,女孩子可以這般,但男孩子呢?可能我是一個不太修邊幅的人,由少到大,最愛穿牛仔褲子,加上一件圓領背心,總是這種配搭。每次要去買新衣物時,也真是圍繞這主題來選購。在我的認知裡面,男孩子的衣物款式來來去去也是這樣,脫不出一定的窠臼。就算如賈寶玉般,動輒要回房更衣的貴公子,也總有一定的模式吧。故就算有一名男孩子像我那個同學般,天天不同的衣物,也只是花式不同,萬變也不離其宗。
女孩子在選購衣物上,不要說多了一種叫作「裙子」的東西來,就算是男孩子的衣物,也照穿可也,而效果更勝男孩。就說牛仔褲子吧,最初為礦工所穿,後來給女孩子開技散葉:低腰款,喇叭款,貼身款,不一而足。可是咱們男兒卻不能穿起迎風遙曳的美美裙子來(除非是蘇格蘭人,但也只能穿格子裙),否則定能有更多變化。
女子穿起男裝服飾,英氣逼人;男子穿著女子衣物,也許會嬌艷可人,但更多是給當作變態漢。愛美是人的天性,其實男子心底裡總會暗暗地妒忌女子衣履的萬紫千紅,偷偷地在家裡試穿一遍也不出奇啊!
幾年前姐姐結婚,我終於買了平生第一套girdle,就是那種緊身束腰,白色蕾絲,背後有一大排扣,能夠將女性玲瓏曲線展現出來的內衣。
有看過Titanic嗎?還記得有一幕女主角忍住呼吸,女傭在身後死命拉緊內衣布繩的情節嗎?對了,這就是girdle的前身。現代女性喜歡舒適的內衣,如非必要都不會折磨自己。
這套girdle我也只是穿過一次,如果我的身材沒有走樣,下次再穿可能就是我結婚的時候。
如果穿上girdle令我忽然變得很神聖,我還是願意穿著它走進教堂。
她永遠給人一種很神秘的感覺。很奇怪,她的神秘並不是因為她有什麼被遮掩著,反之,她總是坦蕩蕩的面對別人;她的神秘感,乃是來自她永遠在為別人掩飾著他們的喜怒哀樂。她究竟是誰?
她擅長些什麼事情,老實說,我到現在還是攪不清楚。我對她的了解,就只在於我令她得到解放的時候。她還未得到解放的時候,並非是要自我保護,反之,她卻總是在保護別人。當然,我有時得懷疑,她究竟是在保護別人,抑或是在改變別人?不過有一點我倒是肯定的,就是她很懂得怎樣令人重拾自信。
她也許是我遇見過的,最性感的女神。她曾經很受歡迎,不少人會向她投以欣賞的目光,那大概是因為她的身型嬌小,可供幻想的空間實在太大。更厲害的是,連女士們也喜歡親近她,渴望憑藉她的吸引力,可以沾一分光。
她其實不太健康,跟她一起,雖然可以添上點點美感,然而日子久了,實在會令人感到疲累。那是因為,她為了保持自己的優雅外表,她總是動也不動,只管重心向後,擺出一副高挑亦高傲的姿態。
我想得謎一般的迷迷醉,想像各式的女裝衣履都變得活生生,沿著妳身軀的海岸線不斷舞動。我也有我的不斷舞動,直至快感飛行。
像她一樣生得美麗、長得漂亮的女孩,
其實穿什麼衣服、襯什麼飾物,
都靚。
人靠衣裝的道理,
其實誰不明白、
誰不奉行、
誰不看重;
但,不是誰都是天生的模特兒、
自然的衣架。
所以,誰都羨慕她。
她,具備可愛的面孔、
加上玲瓏的身段,
若再配合適當的衣服,
豈不相得益彰?
所以她閒時喜歡到不同的boutique,
選購適合自己年齡、身段、性格的衣物,
由內至外、
由上至下、
由短至長、
由緊至鬆、
由窄至闊,都有;
不同顏色的、
不同場合的、
不同功能的、
不同質地的、
不同價錢的,都齊;
襪子、鞋子、帽子、衫子、褲子、裙子,都酷。
她暗地興幸自己身為女性,
在衣著上的選擇,
總比男性多。
但,人的想法總有差異吧!
她的滿足感在於穿著衣服;
而他的男友,
他的興奮感卻來自赤條條的她。
他說,
她最好的衣服,
還不如她一道雪白的飢膚,
彼此在大床上、
浴缸中、
窗台前、
木門後,
不斷的相親、翻滾、纏綿、呻吟,都美。
有關於「女性衣服功能」的研究,我在最近得到重大的啟示。
事緣我像往常一般,相約在ICQ認識到的女孩見面。根據慣例,我較約定時間早了十五分鐘到達現場,作好部署--例如如何遠距離確認目標、遇上PC (Pork Chop)時的準確逃生路線,還有就是就地選擇三間不同的餐館。
這商場是我鐘愛的落手地方,相約在這裡見面的女孩,未有發現PC存在,不過說得上標青的也沒有。商場有一間貴格日本居酒屋、一間中價連鎖意大利菜館,以及永遠便宜的麥記。我依照慣例以女孩質素來決定進餐地點,以往三個都是吃意大利菜--曾經想過跟第二個女孩到居酒屋,在到達居酒屋前的一段路程,卻發現她的口部肌肉患上過度活躍症。我忽然間很想吃意大利菜。
我站在B字頭的連鎖時裝店前,瀏覽著面前每個女孩,最終會發現其中一個就是Miss Right。這種滋味,辛棄疾的「燈火闌珊處」已經詳細解釋過,不贅。架著墨鏡的瑪嘉烈來了,她頭髮微棕金,穿黑色棉質有帽開胸外套,洗水牛仔裙,及膝長靴,那開胸的外套內,是一件露臍Tube Top。噢,看來可以真正一試居酒屋的菜式了,我暗暗決定。就在這時候,瑪嘉烈也做了她的決定--慢慢把拉鍊拉上,差不多要把頭頂埋葬在外套裡。
某年冬季他想找一個攬枕;她希望有一個暖爐。兩人順理成章一拍即合,每天膩在一起,忘記了外面的天寒地涷。也忘掉大家的高度相差得太遠,她為了他,竟特地穿上三吋高跟鞋。難為腳上十兄弟每晚投訴,她卻詐作聽不見看不清。
冬去春來,大褸換來薄薄的七分袖外套,毛衣變作恤衫,唯獨腳下那對高跟鞋如影隨形。
不消兩個月,夏季已轉至此地。她開始放棄那外加的三吋,輕便的波鞋成了新寵兒。兩人當初的需要不再合時宜。拖著手走在歹毒的陽光下,心情隨太陽變得暴燥。感情亦伴隨汗水蒸發掉。
稍瞬即逝的秋季到訪,補償不了漫長夏天所帶來的傷害。「你總不肯為我打扮一下……」這是他自炎夏以來的口頭禪,兩人爭執的原因,分開的理由。他總埋怨她的衣著過於隨便,每每只是T-shirt牛仔褲了事。她不明白,怎麼總要她穿上裙子扮得斯斯文文,坐著不作聲還可;一開聲,還不是粗粗魯魯男仔頭一個?為何強要扮乖?不打扮也不代表她不尊重他吧。
她站在店舖外全神貫注著櫥窗內的裙子:淺粉藍色中袖修腰及膝寬闊裙擺連身裙,彷彿將所有女裝中最好看的設計都放到這條裙上;穿上它大概再普通的女孩也會變得吸引。雖然天氣仍是寒冷,店舖已紛紛換上下一季的新貨。冬天某日一襲春裝令她目不轉睛,眼神不是不渴求的,卻似乎夾雜了更多不配合此情此景的表情。
想起那雙多月沒再穿的鞋子,大概已封塵發霉了吧,一如自己的感情。
原來她最大的犧牲,也不過是一對高跟鞋;而他最大的體諒,亦過不了三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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