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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年02月26日今期參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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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五歲,迷惑。
他會時而花千份之一秒去看坐在隔行後座的女生,想知道她今天穿上了那個顏色的乳罩,因為,白色的校服,遮掩不到些甚麼,而且,這個比甚麼引發「安史之亂」有趣得多。
她會時而花幾個小時去發白日夢,想著愛情何時到來,來臨時的感覺,想著第一次對話,第一次收花,第一次牽手,第一次一同看電影,第一次燭光晚餐,第一次接吻……直到下課的鐘聲響起。
二十五歲,迷戀。
他下班後會謝絕一切其他應酬,會去買一束玫瑰花,會細意地去選擇餐館,會安排好晚餐後的驚喜,會手牽手與世上最完美的她共遊海濱公園。
她上班時會聽不到同事的叫喚,因為她的眼睛看著辦公桌上他的照片,耳朵期待著電話響起的一剎,腦海泛起了他倆融融細語的片段。
三十五歲,沉迷。
他學會了釣魚之後就一發不可收拾,每個週末的清晨他就離家,背負上十數公斤的裝備,跟一眾同好揚帆出海,直至晚上幾輪啤酒下肚,才臉紅紅,身晃晃的回家,去把整套裝備清理潔淨一番。
她的手下愈來愈多,責任愈來愈大,收入愈來愈豐厚,在家睡覺的日子也愈來愈少。她的足跡遍佈半個地球,工作帶給她新挑戰、新朋友、新體驗、新目標,她樂此不疲,她要追求更多,她的慾望永無止境。
四十五歲,迷失。
他的工作失掉了給一個廿來歲、薪金六千的小伙子。在再次執筆寫求職信時,他才知道自己原來甚麼也不懂,過去的日子,原來只是胡裡胡塗的渡過。廿年光景,他幹了些甚麼?
她的事業帶她登上了世界的巔峰。不過,這一刻,從這個六十八樓總統套房下望的只有她一個人,而且,明天房間就屬於另一個人,面前這個現實其實也不那麼實在。她突然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在這裡,在這裡是為了甚麼。
五十五歲,迷你裙。
他在街角看見著它,心情興奮,然而,興奮只是很短暫,特別是當他垂頭看見自己那大肚腩之後。
她在街角看見著它,回憶萬千,然而,回憶只是很短暫,特別是當她垂頭看見自己那大肚腩之後。
六十五歲,迷信。
他每次入賭場前都會走過這一段其實無需走過的路,因為他想避開門口的那件人們說是吸血蝙蝠的東西。
她每次經過鵝頸橋都想做這件事,不過,她總是覺得以她的身份去幹這個,很不體面,所以,她特意去買一套街坊裝,架上墨鏡,叫阿婆幫她打小人。
七十五歲,迷路。
迷,可以係一個人,可以係一個神,可以係一件事,可以係一樣物件。分分鐘會「迷上癮」。
人,可以係一個異性、同性、同事、朋友、老師、同學、偶像、明星。唔信無一個你唔迷。
神,可以係耶穌,可以係天主,可以係女神雅典娜,可以係太陽神阿波羅,可以係奧姆真理教的麻原彰晃。
事,可以係一宗新聞,可以係演唱會,可以係一場賽事:足球?籃球?網球?羽毛球?抑或係桌球?你先知啦,我點知呀!
物,可以有好多種,可以買到既唱片、影碟、玩具、公仔、手錶、手袋、銀包、車、衫、飛機,好多好多……
物件都會令人著迷;仲有歌曲、音響、電腦、電視、電影等等……甚至煙、酒、毒品都會令人著迷。
所以說,乜都會「迷上癮」。
相信不少人年青時都曾經為偶像而瘋狂過,無論是生於哪一個年代。
六十年代的歌迷比較含蓄,遇到偶像只會上前獻花。
七十年代的歌迷則比較瘋狂,在他們的演唱會裡你會看到這一群歌迷在尖叫。
八十年代的歌迷除了肩負起維護偶像的重任外,更不忘在公眾場合攻擎他們認為是偶像的對手。
九十年代的歌迷則變成「偶像事業」的忠實顧客。在這裡我們以小咪作示範。
她在九十年代仍然是中學生一名,並且是Bruno的忠實歌迷。
作為Bruno的忠實歌迷,他所推出的所有大中細碟,小咪全都吸納,即使當中有部份作品被樂評人定為「垃圾級別」、「不應持有」。
除了唱片,Bruno每逢出席公眾場合,小咪例必出席,那怕地點是當時正在開發中的將軍澳。九十年代,只有地鐵才提供學生優惠,小咪每月的交通費,就連家人亦大吃一驚。
Bruno一年一度的演唱會,小咪更不會錯過,而且別的位子都不選,就要挑選最昂貴的位子。遇到近距離接觸Bruno的機會,小咪更會向偶像送上自製的毛公仔一大個。(在電視直播的場合,為免被電視台的攝錄機拍到自己的容貌,小咪亦會用自製的毛公仔遮蓋自己的頭部。)不用說她在學校內家政班的成績亦相當驕人,只是這又花去小咪不少零用錢了。
後來,卡拉OK開始在香港出現。小咪每次到卡拉OK,都會點唱Bruno的首本名曲《有病》和《沒有病》廿八次之多!以後朋友唱卡拉OK都不敢再找小咪了,有些朋友還以為她真的「有病」。
經營偶像事業的公司又發明了「偶像卡」的玩意。小咪每天放學後都會到NO STATION,透過那些紅色的「卡機」抽「偶像卡」,然後只收起那些以Bruno為主題的「偶像卡」,其餘「偶像卡」通通放棄。有時幸運地抽到 Bruno「偶像閃中閃」,小咪更會如獲至寶,珍而重之。雖然一張「偶像卡」只需一元,不過由於「卡機」不設選擇,每日抽一百張,小數怕長計!
十年後的小咪,從雜物箱中看到那三千六百五十張Bruno「偶像卡」,已經離開學校、進入「社會大學」,並經歷拍拖、結婚等階段的她亦不禁苦笑。
不過,請別告訴小咪,這一代的歌迷比六十年代、七十年代、八十年代及九十年代的歌迷都要幸福,因為他們出席偶像的演唱會,不但不用付錢購買入場,還有二百元的現金獎賞呢!
迷……迷上時事分析。唸書的歲月,看報紙比看教科書還要專心。
迷……迷上外國報章。昔日,每天放學都到尖沙咀碼頭買隔天的《Japan Times》、《Bangkok Post》、《Strait Times》……拿著重甸甸的報章回家已滿心歡喜。
迷……迷上古典音樂,沒有錢買唱片的時日,每晚都遲睡,聽商業二台的古典音樂節目,聽李斯曼迷人的聲音。
迷……迷上文學,不喜舞文弄墨,卻喜看文學作品,看西西、白先勇、也斯、張愛玲、王安憶。
迷……迷上舊戲院,天天記掛怎樣找資料,和遠方的網友討論。
迷!迷!迷!下一次又會迷上甚麼呢?一個快四十九歲的哀樂中年。
四五歲時我未戴電子表,已先玩電子遊戲機。那時電子遊戲機一機一遊戲,沒啥變化,要靠電池推動,小童不會常買電池,故不能常玩,因此它對我的吸引力不大。
九歲時初接觸任天堂family computer(紅白機),它一換遊戲卡匣,立時換了天地,投我等貪新厭舊的童玩者所好。不消說,電腦編程和圖像技術日新月異,電子遊戲的擬真度愈來愈高,令我和不少人投進這生活以外的快感當中。
及後電子遊戲引入本用在電腦的存取功能,使遊戲進度可以隨時中斷或繼續,遊戲可以花長時間來完成,因而刺激角色扮演類和策略類遊戲的發展。我較喜用腦,卻嫌棋類過度簡化現實,寧願玩策略遊戲。記得中學時家人限制打機時段,在不用上課的日子,我就啟動遊戲機,一天玩八小時、十小時、十二小時。
當時倒未廢寢忘餐,不過把睡覺和吃飯的時間推後很多吧了。初中的打機日,晚飯多數草草了事:即食麵煮得發漲,包心菜口感過遠,也照吞如儀。最記得的打機夜,是1992年奧運會開幕那晚。當時從新買電腦的硬碟裡找到「模擬城市」,於是玩將起來,從半夜前至早上六時多日出方止。那晚的收穫是,我掌握了如何控制滑鼠。
我的遊戲硬體從那時起,由遊戲機轉到個人電腦去。長時間玩電腦遊戲的習慣仍維持多年,近幾年才因興趣漸多,朋友聚會增加,減少打機的時間;可我現在每回打機,如想限半小時的,總會多加十五或二十分鐘,所以依然稱迷打機。
在唱片部見到,一伸手抓住,揣在懷裏,匆匆走到收銀處,卻有點出乎我的預算,好不容易湊齊了數,急急找個地方做下,來不及看桌上餐牌和店伙狐疑的眼光,把它捧在手心,握了握,實實的,這才舒了心,整個人都回過魂來了。我呼了口氣,緩緩地把它從唱片公司的袋子裏拿出來,摩娑著它的封面,有點溫熱。小心撕去封著的膠套,細細看著封面,然後慢慢地打開盒子,先望了望CD上的印刷。是它!接著取出盒內的說明,一頁一頁地細看,雖已闊別數月,卻一點也不陌生,都是在網頁上看熟了的,但直到自己擁有,世界才變得真實。我捧著盒子細看了半晌,心裏有種感動,幾乎要哭出來。
目不轉睛謂之迷
愛不釋手謂之迷
茶不思飯不想謂之迷
千金散去仍不悔謂之迷
掏心絞肺的相思謂之迷
千姿多彩的迷
拼貼妝點成人生
「迷」,指分辨不清,受惑,或者醉心於某事的意思……
未滿月「迷你」……生下來時我細小得令人害怕養不大,十分瘦小;
2歲「迷宮」……我天天去維園的小迷官玩,樂在其中;
4歲「迷路」……搬到新家的第一天,已上演一齣「尋女記」;
7歲「迷戀」……戀上跳舞,戀上在舞台上表現自我,迷上那種從沒得到過的感覺;
13歲「迷途」……眼見一個個朋友由身邊離去,我迷途了;
17歲「迷茫」……不知去向,前路茫茫,不知怎算;
20歲「迷……」……由細到大很多東西都「迷」過,但現在會迷些什麼呢?沒有了……迷了這麼多年,總想清醒一下,不想再「迷」些什麼。
我想大家都好清楚本人沉迷電影的誇張程度,所以不用多說。反而想說說沉迷人及地方,因為兩者都有著關連……
這可以說是一場暗戀(因我不知對方如何),當時與他於百老匯電影中心認識,之後有繼續約會、食飯及看電影,但肯定次次約會地點都是百老匯電影中心。在約會中,我感覺舒服開心,雖然我們不多說話,但單看他已經足夠,單憑感覺上,我想他也是喜歡我。當然,最後我們都是失敗……
或者在我們平時看似能發展的日子中,我想真的可以說我自己真的很沉迷,可能我經歷愛情不夠多,對於要求是會有一定程度。例如不停看手提電話望他打來,無聊時又會看看電話簿中我打上他的名字字樣,嚴重的因害怕自己睡著聽不到他打的電話來,都會將平時用震機都會轉為響鬧,而且早上必看有沒有未接的電話記錄,現在想起自己都覺恐怖,雖然現在都仍有某程度上沉迷著他的電話,他的人。
誤會中曾為他哭過,對話中曾為他笑過。雖然現時本人都已平靜,但每次到訪百老匯電影中心,都有一種很奇妙的感覺,這不單是因喜歡電影,我想,因為這是我與他相識及第一次握手的地方。
可能還未有新戀情,所以仍然迷著他及百老匯電影中心,希望之後能將這種沉迷轉移給我的新愛人新地方……或者說,愛還愛,喜歡還喜歡,真的不要太過沉迷,因這真是一件很辛苦的事。
關於「迷」,想到的是一齣日本電影:《青春電幻物語》(All About Lily Chou-Chou)。
並不是說迷上了這齣電影。當然,非常鍾愛它。但令著迷的是,這齣電影的原聲帶。此刻,耳筒裡再一次傳來其中的歌曲,我再一次返回電影中虛虛幻幻的情節:
主角背著偶像的大海報踏單車……
海灘上沖繩少女的歌聲……
插在青蘋果中還滴著血的小刀……
棄置的織布廠房裡遭強暴的少女……
黃昏時在草地上放紙鳶……
青春,是卜卜脆之餘,亦殺你一個措手不及;是充滿陽光之餘,也呼吸著悶人發霉的空氣……聽著聽著,令我不斷墜落……墜……墜……
『... Life like dead
Dead like life ...
...
I see you, you see me ...』
曾經迷上了「飛谷」。
因為這兒很多很多 post。多到看極也看不完。
於是,上班前、午飯時、下班後、睡覺前,總要上來追文。
wonderspace 規定一個月少過三百個 post 就要摺谷,但這兒 15 分鐘就有幾十個 post 了。
多得另人咋舌。
每天守著電腦,好像追長篇電視劇那樣。
你打幾句,我覆幾句,就這樣連綿不斷。
後來,摸到了大約 11:30pm - 2:30am,是黃金時段,大顆兒都會來這兒「吹水」。
一天,就在暖融融的氣氛下結束。
這兒的人親切友善,有種像跟同學仔傾偈的感覺。
只是,因為生活形態的改變,再也不能這樣子頻密的追文了。
《少女情懷總是痴》
人道少女情懷總是「痴」,和大部份女人一樣,當然我都經歷過痴心妄想十月芥菜的迷惑階段,只不過我的痴迷時期比較長,甚至一直延至現在。
如果要追溯第一次入迷,可以說發生在小學五年級時,迷的對象是一個鄰班的女同學。無錯,是女同學。他媽的佛洛伊德說過,每個人成長時或多或少都有一段傾慕同性的階段,把自己最理想的形象投射在同性身上,我想,當時我正值這種狀況吧。那女同學長了一把烏黑的長頭髮,眼睛水汪汪的,人很沉靜,但卻不是溫柔斯文那種,反而有點男孩的硬朗。每次小息時,我也會裝作不經意的看看她,而她總被一大班女同學團團圍住,我根本插針也插不進。有一次風紀隊長吹哨子,她剛好在我旁邊站定,我們不知怎的突然相視而笑起來。她的笑容,我至今還記得。
念中二那年,我旁邊坐了一個「校草」,性格有點傻,不過真的長得帥,牙齒出奇的白。中四以前我可算是個自閉女,人緣也不算太好,好在成績不錯,我想是這個原因吧,校草才樂意和我交朋友。他很喜歡和我討論班中女同學的樣貌,常常點名讚某某同學靚女,某某又可愛,我不以為然。直至一次,他忽然提到我一位朋友,一個成績不錯樣子不錯的女孩子,他問我:你覺得佢好唔好人?不知怎的,當時課室內倏地響起悶雷,我覺得天花板快要下雨了。後來當我發現自己竟以酸溜溜兼帶刺的口吻,將校草的事告訴那女同學時,我就知道:我發姣了。
中四學期尾,可算是我青春迷戀期的轉捩點。第一,我開始對外開放,開放程度有如血崩,詳情不贅。第二,我發現我真的戀愛了,對象是一位女孩,沒錯,這次的確証實了我的異稟。女同學性格活潑,也有點傻,高大,內八字腳,走路時會忽然跌倒。我和她關係親密,親密程度可以令人側目,譬如她會吻我。不過,千萬不要以為這就是我的初戀,戀是有的,卻是單方面,因為我後來發現,她也可以吻另一位女同學,也會為別人妒忌、啜泣。長大了以後,我將這次經歷定名為單戀,將女同學歸於博愛一類。
預科時我忽然變得很受歡迎,誰也不會信,在芸芸燕瘦橫肥當中,我成為最可愛的一個。終於守得雲開,有男孩面對面眼望眼追求我的時候,我竟然迷上了一個比我大一歲的電工學徒。當時我在校外很活躍,常常參加什麼義工小組,我就是在義工小組認識他的。迷上他的原因很簡單,他很帥,明眸皓齒。他經常在深夜打電話給我,什麼也談,直至只聽到對方的呼吸聲才肯掛線。有時又刻意早起,在我上學途中等我,說要看一看我穿校服的樣子,想起也覺肉麻。但對於正值在發育和發姣的我來說,的確很受落。後來我們出去約會了好幾次,只拖過手,和傾電話,後來不知怎的就只傾電話,再後來我就沒有聽他的電話了,也不知道為什麼。我只記得,他很喜歡足球,我喜歡打籃球,他是梁望峰書迷,當時我卻在迷張愛玲。
好不容易上到大學,人道大一是大學生的蜜月期,我當然也不例外地過了好一段靡爛的大學生活,期間愛恨交纏也不及細訴。大二暫時是我人生中愛得最驚天動地日月無光的時期,真正嘗到佛家所謂愛別離苦、求不得苦,善哉善哉。行動升級至不可收拾的地步時,我吃了二十粒安眠藥,被送進了醫院,家人呼天搶地。想起來,那種痴迷程度簡直令人發毛,可是卻教我看清了許多事。
直至現在,迷戀期仍在持續不斷中,不過人畢竟大了點點,陷入的一股勁彷彿漸漸在消卻,於是我不再稱這種東東為入迷,我反而更想為它命名為:入定。
(以上敘述,當中真假,真所謂真作假時假亦真,無為有處有還無。)
天空很藍。很悶熱的一個早上。沒有風。潮濕。掌心冒起汗珠。日光慵懶的曬進來。看著天花板。口乾。胃壁在收縮。迷迷糊糊腦袋在發昏。鬧鐘響起。要起床了。
今夕何夕。路。人很多很擠。天空很藍。高樓大廈擋住了暖和的陽光。車子排放許多廢氣。人身上的氣息。汗。肉的顏色。白白的一條膀臂。從她口中吐出的煙。嬝嬝繚繞不絕。吹到頭上。吸進髮絲中。高跟腳。纖細的小腿。發黑的雙目。色彩繽紛的妝扮。對望。喧鬧的聲音。緊接的店鋪。腳步。注視。跟隨。失去。耳機漏出來的音樂。電視的畫面。等候的人。手拖著手。雙雙。商場裡的光影。冷氣的溫差。虛假的笑。虛假的人。生活。工作。人生。
無目的的睡。過去。夜微涼的風。收音機播出的老歌。未聽過的聽過的聲音。合上眼。尋找的過程。長大。夢。將現實失落了的來填補。控制不了。選擇。乍醒。今夕何夕。何方何處。人的氣息。枕邊的氣息。天花板。睡。
以前很愛玩拼圖,由起初的三百塊,進展至五百塊,一千塊,二千塊…… 有時癮起,可以通宵達旦,不眠不休,誓要一口氣完成整張拼圖才罷休。有次我在玩一款夜光拼圖,玩得累了,走出客廳休息一下,我很奇怪為何媽媽手上的報紙變成棕色,然後我媽說沒有呀,還不是黑色油墨嘛。我才知道原來我真的累得雙眼也模糊了。
還有一些關於拼圖的回憶,令人刻骨銘心。
小時候在親戚家看見樓下鄰居五千塊的拼圖,我大約只有四、五歲,覺得這玩意實在不可思議。然後我坐在叔叔的搖搖椅上,過份興奮地前後搖動,結果馬翻人仰。從此,我渴望長大後能夠擁有兩樣東西……
我滿有心思地把一張剛完成的拼圖送給朋友做生日禮物,途中發現竟缺了一塊,我沮喪地把禮物毀了,我不能容忍這點錯失。
我把一張klimt的kisses送給心愛的人,最後他問我「你這樣做是什麼意思?」難道他不了解我把脆弱的心事,一點一滴都交上了嗎?經過這一役,我的心已是千瘡百孔。
我迷上她已有十年。
十年間,來來回回,離離合合,最後亦沒結果。
這十年算甚麼?被騙,被玩,被愛,被丟。愛她,愛她,愛她,還是愛她。
單戀,暗戀,明戀,痴戀,狂戀...
不可惜,沒後悔。人生,總要些難忘回憶。
是時候把時間放在自己身上了。
癸未,春
迷。戀。痴。緣。
覺著你我是天造地設的一對。深信你我曾為彼此而存在過。
你的一生燦爛繽紛然而短暫。我的一生在風中不斷尋覓你。
慶幸跟你最嬌美的時候邂逅。上天賦予我倆特殊身份地位。
注定你我生生世世彼此牽引。我必須有你而你亦必須有我。
從不介懷關係中附帶著條件。是一宗公平而不道德的交易。
容許我不斷吸吮著你的精華。春天過後誰也不會再記起誰。
完全不能自拔,不能自已,皆因這是我的本性,我的本能。
蝶戀花。
兩個爸爸;兩個媽媽
絕大部分時間都不講究吃──只要是食物便行
偶爾會豪爽一下
永不核對賬單便付款
衣著同樣不講究
愛籃球;擁有最少四對Nike三對Reebok,最近還加了對Jordan;每個星期六下班與友人到球場練習
一年四季都是用很熱的水來洗澡
五呎十一吋的身高卻永不超過一百五十磅
每半年到公立醫院覆診哮喘
遺傳了母親的隱性地中海貧血症,如另一半健康不佳,不幸遺傳了的子女便會轉為顯性
高質素音響器材低品味音樂喜好
最愛三菱Revolution V
RPG是主要消遣,甚至不眠不休通宵達旦
喜歡米老鼠──當然是因為她喜歡;二千塊拼圖本打算送給她作生日禮物,最後卻掛在家中客廳──拼圖是我與你一起完成的
錢包還放著舊情人的照片:一張證件照片和一張旅行的2R照片
每年生日總收到無下款的生日卡,也懶得辨認字跡
身後傳來熟悉的笑聲,我轉過身,走到旁邊的一群青年後,拍拍面前背對著的高個子……你,轉身用奇怪的眼神看著我。半秒後變成一個我不認識的人,我說了句抱歉便離開。
《執迷》
友人愛上某人,可是某人不愛他。友人一直等,等到地老天荒、海枯石爛,他還是依舊情深。別人說他執迷不悟,他卻低聲哼著執迷不悔。
沉迷這東西不是別人可以下的定論,正如你跟別人說執迷不悔,別人卻跟你說悔之已晚。
它不在乎別人的目光,而是在乎自己的心。悟與不悟並非重點,只要不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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